您好:今天是2010年09月09日 星期四 返回首页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 | 领导信箱 | 投诉咨询 | 统计数据
行政复议应诉
行政复议制度
行政复议网上申请
复议动态信息
典型案例分析
 
行政复议网上申请  
您的位置:首页 > 行政复议应诉 > 行政复议网上申请  
   
流程图>>      马上申请>>     行政复议查询>>
 
 
行政复议网上申请须知

  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,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,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特在本网站开辟行政复议网上申请栏目,请申请人在认真阅读本栏目的注意事项之后,认真地填写《行政复议申请书》,我办将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,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以我办确认的时间为准。
   注意事项
   一、申请人应当是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管理相对人,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并以自己名义提出申请。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,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。
   二、申请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,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。
   三、属于行政复议范围。凡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除人事处理决定和民事调解行为外,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。
   四、属于温州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。对所辖各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或者本市人民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,才可以向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   五、人民法院未立案受理。人民法院已立案的,市人民政府不再受理。
   六、有具体的复议请求、事实根据和理由。
   七、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应留下通讯地址、方式,以便行政复议机关核实有关情况。
   八、收到申请时间以行政复议机关核实的时间为准。
 
 

 

 
     
友情链接:
                
网站首页 |  统计数据 | 关于我们 | 网站邮箱 | 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 | 网站地图 | 隐私说明 | 网站声明
地址:温州市府大道新市府大楼主楼8楼 邮政编码:325003 联系电话:0577-88967507 传真:0577-88967515
版权所有: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ICP备05012701号